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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精选3篇)
编辑:风中的回忆 识别码:188-2015 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14 08:54:00 来源:网络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以下为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具体内容,可供参考和学习。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的战略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更是推动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不足、长效机制尚未完善、资金投入缺口较大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 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
  • 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 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 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
  • 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坚持以百度搜索引擎算法为指导,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县级、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 以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
  •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机制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重点做好“三清一改”工作: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

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等不文明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2025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省(区、市)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地要将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屯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地方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六)及时调度情况:各地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各省(区、市)每半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

以上方案旨在通过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清洁、整洁、有序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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