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领用国际卡(以下简称国际卡)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环境,乙方须自觉遵守并督促其附属卡持卡人遵守《国际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国际卡章程),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资金、财产及其他情况,甲方应对乙方保密。
三、乙方须支付并为附属卡持卡人承担使用国际卡的各项费用。如附属卡持卡人因使用国际卡产生债务且无力偿还,仍需由其承担相关还款责任。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国际卡时,应在卡背面签写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并确保此姓名与申请表上的签名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国际卡的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国际卡账户,乙方对该账户的所有债务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一)银行保存的每一项国际卡交易记录都将作为使用该卡的真实凭证,对持卡人具有约束力。乙方应在每月结单寄出日起20天内对月结单中列出的交易提出异议,逾期视为认可所有交易。
(二)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如购物、消费、利息等)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若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透支款,则无需支付非现金交易的贷款利息;否则,需按月息24%支付从透支之日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
(三)持卡人支取现金发生透支时,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特权,需按月息24%支付从取现交易日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以银行记账日为准)。
(四)若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月结单上的最低还款金额,除需支付贷款利息外,还需按最低还款额的5%缴纳滞纳金(以银行记账日为准)。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信用额度和还款期限。若乙方经多次催收仍未偿还债务,甲方有权收回国际卡并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乙方因转借、转让国际卡或违反国际卡章程及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其承担。
八、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或受理银行发生交易纠纷时,应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国际卡产生的债务。
九、国际卡有效期满至45天前,若乙方不再更换新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继续使用并自动重新制卡。
十、国际卡遗失或被窃时,乙方应立即书面或电话挂失,并在30天内完成挂失手续,逾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
一、如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未办理挂失手续或挂失手续当天和次日发生交易,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与他人合谋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银行也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若银行调查情况遭到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拒绝,银行也不承担责任。
十
二、若国际卡单据存在错误或不完整但交易确实发生,乙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若持卡人对交易有疑问,需承担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的相关查询费用。
十
三、乙方在申请表中填写信息有变更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延误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
四、甲方处理乙方销户申请需45天,乙方在申请销户之日起45天内仍需承担被注销卡产生的风险。
十
五、若甲方要求乙方缴纳保证金,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的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中存款,存期需与国际卡有效期一致。未经同意,保证金存款在国际卡有效期满后45天内不得支取。当国际卡有效期满换领新卡时,保证金存款需延期或转期。若乙方多次未偿还欠款,甲方可将保证金存款一次性转入其国际卡账户以偿还债务。
十
六、若乙方选择自动转账方式还款,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提供的账户扣款,转入国际卡账户用于偿还欠款。
十
七、本协议自乙方领取国际卡之日起生效。若乙方要求退卡或解除协议,需先清偿所有债务并按甲方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本协议继续有效。国际卡期满换领新卡后,本协议仍然有效。
十
八、国际卡章程及本协议一经修改或公布,无论乙方是否获知,修改内容均直接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
九、乙方领用国际卡后,已经阅读并同意国际卡章程及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二
十、使用国际卡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二
十
一、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业惯例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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